項目名稱:桂林市城市規劃展示館數字沙盤展廳設計及施工一體化工程展覽服務采購
項目編號:GLZFCG2016F0012
一、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巧云
項目聯系電話: 0773-2860696
二、原公告名稱及地址時間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3日
本次變更日期:2016年06月03日
原公告項目名稱:桂林市城市規劃展示館數字沙盤展廳設計及施工一體化工程展覽服務采購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項、內容:
關于桂林市城市規劃展示館數字沙盤展廳設計及施工一體化工程展覽服務采購(GLZFCG2016F0012)項目要求澄清的函,我公司現答復如下:
問題1:磋商文件第四章評分辦法第3點-現場演示分:
從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及要求”中可見,本項目數字沙盤需要實現三維數字城市的實時漫游及互動,因此評分項中設置了現場演示環節并設置了相應分數,以考察供應商對于響應采購人對于數字沙盤平臺需求的能力。對此,我公司十分贊同。
但是,如何確保供應商現場演示所用的平臺,就是用于該數字沙盤項目實施的平臺呢?如何避免供應商弄虛作假,現場演示所用的軟件平臺與其項目實施時所用的數字沙盤軟件平臺不一致呢?
本項目允許供應商聯合體報名,聯合體其中一方如果是地理信息領域的公司,則其可能具備滿足磋商文件現場演示環節需求的軟件平臺,但該軟件未必能用于數字沙盤系統建設(多數地理信息平臺供應商不具備大型數字展示項目尤其是數字沙盤項目的經驗和能力),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一方面對于其他真正有實力和經驗的供應商來說極不公平,另一方面,該供應商對于本數字沙盤項目的實施經驗和能力就無法保證,最終損害采購人利益!
因此,我公司認為在該評分項中,應加以限制說明,要求供應商提供現場演示環節所用軟件平臺的軟件著作權證書,該證書的著作權所有人應與其磋商文件提供的數字沙盤軟件著作權同屬一個所有人(或屬于同一個公司),否則視為該供應商弄虛作假,應做廢標處理!
答復:成交后,供應商實際交與采購人的產品與響應文件承諾不一致,采購人有權拒絕驗收。
評審過程中,磋商小組會對供應商提供現場演示所用軟件平臺是否與響應文件中承諾一致進行評審。如果磋商小組經審查發現供應商響應文件前后矛盾或者其弄虛作假,會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問題2:磋商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第4點—綜合實力分:
(3)磋商供應商提供數字沙盤軟件國家級軟件著作權證書,且證書著作權人與磋商供應商一致的得4分(響應文件中必須提供證書復印件,評標時提供證書原件備查,否則不得分)。(滿分4分)
同上一項所述,我公司認為,為避免供應商弄虛作假,供應商為此評分項所提供的數字沙盤軟件著作權證書需滿足上述要求外,同時必須與其現場演示所用軟件著作權所有人一致,否則視為該供應商弄虛作假,應做廢標處理。
答復:如果磋商小組經審查發現供應商響應文件前后矛盾或者其弄虛作假,會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問題3:磋商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第4點—綜合實力分:
(5)業績分:
磋商供應商近6年(2010年1月1日以來)承建并獨立完成地市級以上城市規劃展館數字沙盤項目,數字沙盤部分合同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500萬元的(含500萬元),每個項目得1分;500萬元(不含500萬元)~1000萬元的(含1000萬元),每個項目得1.5分;1000萬元以上的,每個項目得2分。(滿分4分)
磋商供應商近6年(2010年1月1日以來)承建并獨立完成地市級以上城市規劃展館數字沙盤信息屏和空間屏采用LED方式展示的,每一個項目加2分(滿分6分);
磋商供應商近6年(2010年1月1日以來)承建并獨立完成地市級以上城市規劃展館數字沙盤(信息屏和空間屏面積采用LED方式展示)面積大于300平方米得3分(滿分3分)
根據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及要求-第4.3.2.數字沙盤軟件平臺功能要求”
本項目數字沙盤系統“應以3D-GIS平臺為基礎,具備海量三維數據、矢量數據、地形高程數據的加載和調度能力”、“系統互動類型主要為主題互動與三維漫游,并具有搜索、定位、查詢、主要建筑屬性顯示等功能。”、“三維展示子系統必須三維實時互動”
而通過磋商文件的“業績分”評分項,僅考察了供應商是否具備數字沙盤案例,但并不能考察供應商業績是否符合或滿足上述能力。因此,我公司認為:磋商文件應設置合理的評判標準,以判定供應商所提供的業績案例是否滿足上述能力—例如,該業績分必須同時包含三維數字城市建模,作為評判的必要條件。
如果供應商以單純三維動畫形式(無法滿足上述能力要求)的數字沙盤業績獲得分數,則對于其他可提供真正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業績案例的供應商來說,是不公平的!
答復:磋商文件中已對三維數字城市建模進行加分:磋商供應商近6年(2010年1月1日以來)承建并獨立完成地市級以上城市規劃展館數字城市業務類型三維建模,建設范圍在100-200平方公里的,每個項目加1分;建設范圍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每個項目加2分(滿分4分)。
問題4:磋商文件并未明確數字沙盤系統軟硬件清單
會造成以下問題:
(1)對于LED屏幕的大小、參數規格等信息,建模面積等關鍵參數無量化指標,供應商的方案千差萬別,從而造成磋商價格也會相去甚遠,而且這只會影響供應商的價格評分,而不會影響其他項目評分。
(2)供應商的方案和報價體系沒有統一標準,供應商根據自己的理解進行方案設計和報價,首先,各方案之間沒有一個評判標準;其次,如果供應商為了爭奪項目,(在滿足招標文件需求前提下)以低標準的方案和軟硬件進行報價:例如,就LED這一項來說,不同標準、不同面積、不同品牌的方案之間造價相差幾百萬,那么兩者在價格分上憑空拉開了5-10分,更別提還有其他的硬件價格差異,價格分會拉開更多。用高標準方案的供應商反而獲得比較低的分數,顯然是不合理的。
(3)如果磋商文件不提供系統軟硬件清單標準,各供應商之間不在同一標準下進行報價,實際上是在促使供應商以低標準、低價格進行競標,一旦其中標,最終損害的還是采購方的利益。
因此,我公司建議在磋商文件內提供數字沙盤系統軟硬件清單,明確各軟硬件的參數、規格、數量,使得各供應商之間在相同的標準下公平競爭,同時也保證了采購方的利益。
答復:本項目更改通知二已明確數字沙盤LED屏幕面積不低于528平方米,其余按原磋商文件要求。本項目為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供應商應在滿足磋商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充分發揮自己的設計能力,合理配置軟硬件,以實力取勝。
問題5:關于磋商報價
磋商文件中對于磋商過程中具體是有幾輪報價并無明確說明:
(1)從磋商文件中,“磋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第26點來看,磋商供應商的二次報價是在確定為成交人之后,完善修改方案之后提交;
(2)而從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四點“競爭性磋商(簡稱磋商)與評審”-第21.7“最后報價”中的描述來看,磋商供應商在磋商過程中(確定成交前)是需要提供“最后報價”的,而且如果“最后報價”有變動,需“按照磋商文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報價有關規定、要求做最后報價,并重新提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及其相關計價表”
(3)以上兩處存在矛盾之處,還請招標代理能對磋商報價的方式、次數、修改要求等給予明確解答為盼。
答復: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1.3款第3項規定“磋商小組所有成員應當按已確定的的磋商順序分別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并給予所有實質性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評審過程中,磋商的次數,磋商小組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提交最后報價前,可以多次進行磋商,機會平等。
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1.7款所說的最后報價,是指在評審過程中磋商供應商對其響應文件的設計、施工方案經與磋商小組磋商后的最后報價。
由于本項目的服務要求具有不確定性,磋商結束后,成交人必須根據采購人的實際情況,對設計及施工方案進行修正。因此,磋商文件第33條規定“由于本項目的特殊性,本次采購磋商供應商的最后報價將視為第一次報價。磋商供應商成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修改完善設計方案,向采購人提交施工圖紙予以確認,并提供經修正的第二次報價(包括經修正的工程量清單)”。兩者并無矛盾。
磋商供應商應根據采購人特定或不特定的要求,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主動遞交響應文件參加磋商。“桂林市城市規劃展示館數字沙盤展廳設計及施工一體化工程展覽服務采購(GLZFCG2016F0012)”是按采購人的要求,依據法律法規制作的競爭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采購程序合法。
四、其它補充事宜:
無
五、本項目招標公告其它內容不變
六、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桂林市規劃局
采購人地址:桂林市臨桂路12號
采購人聯系方式:王穎 0773-2850440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廣西科文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桂林市七星區驂鸞路桂林國家高新區科技工業園四號小區湘商大廈四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劉巧云 0773-286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