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3-13 13:27:22
(1)執法身份告知
《行政處罰法》第55條規定:執法人員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應當主動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執法人員不出示執法證件的,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檢查。
(2)傳喚事由告知
《治安處罰法》第82條第2款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
(3)家屬告知
《治安處罰法》第83條第2款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4)權利義務告知
《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74條規定:詢問時,應當告知被詢問人必須如實提供證據、證言和故意作偽證或者隱匿證據應負的法律責任,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5)鑒定結論告知
《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97條第2款規定: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遠程視頻詢問筆錄軟件:法度視證通
以遠程視頻通訊等數字技術為支撐,合規、合法地實現執法辦案人員向報案人、受害人、證人等開展跨區域“面對面”遠程詢問調查取證。通過遠程可視對話、遠程示證、文件簽字、詢問筆錄制作、全過程錄音錄像、視頻刻錄、遠程文書送達等功能,實現執法人員與取證對象之間進行遠程視頻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