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3 日,廣州市海珠區投資促進局印發《廣州市海珠區促進數字營銷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https://www.haizhu.gov.cn/gkmlpt/content/9/9936/post_9936382.html#1867
根據《若干措施》可知,數字營銷產業涵蓋電商營銷(含直播電商營銷)、私域營銷、內容營銷、短劇營銷、社媒營銷、元宇宙營銷和數字人、代運營機構、MCN。
鼓勵企業參與基地建設運營,該基地業主方或運營方最高可獲得 5 萬元獎勵,年度獎勵最高 50 萬元。
支持數字營銷企業在海珠區舉辦具有數字營銷行業影響力的行業峰會活動。單項活動資金支持最高 20 萬元,單個主辦方可獲得年度資金支持最高 60 萬元。
鼓勵數字營銷企業與知名達人、主播合規拓展業務。單個數字營銷企業年度獎勵最高 50 萬元。
對于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無重大安全事故的數字營銷企業,給予年度獎勵最高 100 萬元。
已簽訂海珠區用地協議的企業,在完成協議約定經濟指標考核要求后,獎勵總金額不超過 3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