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文旅局、經開區宣傳文化部: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推薦遴選暨培育試點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開展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推薦遴選暨培育試點工作。現組織我市推薦遴選工作,具體如下。
一、申報要求
申報主體應是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的開發或經營等單位,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持續開放。項目應在北京地區,依托旅游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工業遺產、博物館等場所或相關空間,開放狀態正常(季節性或臨時性停止開放除外),發展前景良好且未來持續存續期原則上不低于一年。
正在建設或尚處于運營試點狀態的項目,臨展、臨建類項目等暫不申報。
(二)項目面向游客。項目在性質上屬于面向消費端的旅游產品,對于游客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具備相應的旅游接待服務設施和相對完善的運營管理服務等制度,游客接待數量多,游客評價高,且具備一定的復游率。
(三)項目科技含量高、互動體驗感強。項目是基于5G、超高清、增強現實、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充分體現旅游與科技的深度融合,裝備先進、展示方式多樣、創新性強,能夠生動展現特色文化內涵,提供較強的沉浸式體驗和互動感受,創新提升游客的多維旅游體驗。
(四)項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項目社會效益良好,市場認可度高;開發設計、建設運營等現代化特征明顯,成本投入合理,產業鏈拓展性、延伸性強,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具備長期運營發展的可持續性或者可復制可推廣的可行性。
(五)經營單位信譽良好。項目的經營單位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具備長期開發、經營項目的資金、技術、經驗、人才等必備要件,未被認定為文化市場、旅游市場失信主體。
(六)項目具備合規性。項目不存在政治導向、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近三年內(營業不足三年的自營業之日起)在內容安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等方面未出現違法違規問題。
鼓勵和支持項目的相關核心主體單位聯合申報。
二、推薦要求
(一)推薦程序
1.自愿申報。申報單位向所在地區文旅局、經開區宣傳文化部提出申請。
2.推薦上報。各區文旅局、經開區宣傳文化部按照樹標桿、強引領的原則組織審核,對涉及紅色旅游題材、歷史文化題材、民族宗教題材的項目嚴格把關,根據審核結果擇優推薦上報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3.確定推薦遴選名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對各區推薦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并確定不超過5家推薦遴選名單,向文化和旅游部報送。
(二)推薦數量
各區文旅局、經開區宣傳文化部可分別推薦上報不超過2個項目。
三、申報方式
請各區文旅局、經開區宣傳文化部于2023年4月6日前分別將《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培育試點申報表》等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至zykf@whlyj.beijing.gov.cn,紙質版一式兩份寄送至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28號旅游大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資源開發處 邱清,聯系電話:85157297。
特此通知。
附件:1.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培育試點申報表
2.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推薦遴選暨培育試點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