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為青年毛澤東在長沙的歲月相關內容展示,以“數字藝術展陳”為核心,進行場景展陳數字化升級改造。
二、相關標準:
符合國家和采購文件相關標準。
三、技術規格:
1.深化、優化展陳設計,對原展廳一樓及二樓多媒體內容進行整體策劃創意,視覺設計風格統一,緊扣主題,充分展現青年毛澤東在長沙的光輝足跡和心路歷程。
2.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傳》、《毛澤東集》、《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毛澤東畫冊》為素材,展示藝術作品中的青年毛澤東形象。
3.展覽應突出重點、彰顯特點、打造亮點,選取最具代表意義的歷史事件和藝術作品,客觀、精彩、以點及面地展現青年毛澤東在長沙的光輝足跡。
4. 數字內容創作需要其數字授權,授權期限為展覽期間。供應商應承諾在中標后10 個工作日內取得其畫作的數字授權;否則,視為虛假響應,采購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承諾書格式自擬。獲得的數字版權僅限于用在毛澤東青年藝術雕塑展館展示使用,中標單位不得使用在其他地方,若使用不當造成的版權問題,均由中標單位自行負責。
5、供應商根據實施方案,配備相應的人員、設備,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項目所有實施內容。
6、藝術創作內容需要展示在電子顯示設備中,后期需要根據電子顯示設備調整畫質,尺寸等內容。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
1、服務期限:30天;
2、服務地點:毛澤東青年藝術雕塑展館內。
五、服務標準:
服務要求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有關標準、規范為依據,按招標文件、合同書內容和質量要求完成該項目。高質量呈現精品陳列布展空間,具體而生動地展示青年毛澤東在長沙的歲月,傾力打造兼具時代性與藝術性的標桿展館。
1.深化、優化展陳設計,對原展廳一樓及二樓多媒體內容進行整體策劃創意,視覺設計風格統一,緊扣主題,充分展現青年毛澤東在長沙的光輝足跡和心路歷程。
2.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傳》、《毛澤東集》、《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毛澤東畫冊》為素材,展示藝術作品中的青年毛澤東形象。
3.展覽應突出重點、彰顯特點、打造亮點,選取最具代表意義的歷史事件和藝術作品,客觀、精彩、以點及面地展現青年毛澤東在長沙的光輝足跡。
4. 數字內容創作需要其數字授權,授權期限為展覽期間。供應商應承諾在中標后10 個工作日內取得其畫作的數字授權;否則,視為虛假響應,采購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承諾書格式自擬。獲得的數字版權僅限于用在毛澤東青年藝術雕塑展館展示使用,中標單位不得使用在其他地方,若使用不當造成的版權問題,均由中標單位自行負責。
5、供應商根據實施方案,配備相應的人員、設備,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項目所有實施內容。
6、藝術創作內容需要展示在電子顯示設備中,后期需要根據電子顯示設備調整畫質,尺寸等內容。
六、驗收標準:
采購人對成交人的成果文件按照長財采購[2016]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進行簡易程序驗收,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供應商應根據項目要求,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費用,以及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成交,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成交人提供,采購人
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2)供應商在投標前,如需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3)供應商在參與本項目的全部過程中,應負責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以 及承擔人身意外事故引發的責任、損失和所有費用。采購人不承擔供應商工作人員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駐場工作中發生的意外以及抵達駐場途中及返程中發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責任。
(4)供應商提供的服務必須確保如期如質,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務的,服務工作不到位、不及時、或有違約現象,采購方有權提出異議,供應商須在在合理范圍內尋求最優方式解決;如因為供
應商原因嚴重影響項目質量,采購方有權終止該項服務協議,并要求供應商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在服務過程中,涉及到個人信息、保密資料等信息的,供應商要切實做好保密措施,需與采購 人簽訂書面形式的保密協議,確保保密資料不得外泄。如因供應商保密措施不當、故意或過失泄漏保密資料的,供應商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影響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6)結算方式 :
1.付款方:通過國庫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為預付款,項目驗收合格且提交結算資料后支付合同金額的40%,項目結算完成后,根據結算金額付清尾款。具體以采購文件為準。
具體以采購文件為準。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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