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場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做好春季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場工作。
《通知》要求,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部署,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搞“一刀切”;指導A級旅游景區合理設置游客接待上限,持續推進門票預約制度;指導旅行社和在線旅游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指導星級飯店實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換一消毒”;引導公眾做到戴口罩、少接觸、常消毒,養成“一米線”好習慣。
《通知》強調,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理念,要求旅行社和在線旅游企業制定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對旅游產品、旅游線路加強安全評估;指導A級旅游景區制定實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加強地質災害多發地段以及網紅景點的安全監測和巡查,加強對索道、纜車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指導星級飯店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強旅游包車安全管理,加快形成“正規社”“正規導”“正規車”市場格局。要強化火災風險防控,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通知》指出,要豐富特色文化和旅游產品供給,鼓勵開展博物館游、科技旅游、民俗游等文化體驗游,開發一批適應游客需求的旅游線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藝、沉浸式體驗項目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創意旅游商品。推動網絡消費、定制消費、體驗消費、智能消費等新消費方式發展。提升“智慧景區”服務水平,做好客流疏導和景區服務。
《通知》明確,要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或誘導購物、“非法一日游”、旅游景區哄抬物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擊無照經營、無證上崗、虛假宣傳、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非法經營活動。要加強服務質量監管,依法實施信用懲戒;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引導游客遵守疫情防護要求,踐行“光盤行動”,樹立文明、健康、綠色旅游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