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編號:ZJHJ-2020-05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購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序號
項目名稱
數量
單位
預算金額(年)
簡要規格描述
備注
1
溫州科技館“生命與健康展區”展品設計制作項目全過程咨詢服務
1
項
51.72萬元
具體內容見磋商文件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具有機電安裝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且注冊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
4、根據浙江省住建廳按照《浙江省省外建筑業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浙建〔2015〕3號)省外供應商應當在浙江省住建廳網站“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上辦理進浙企業信息登記及備案。沒有辦理的,不得參加投標。網上公示的登記的注冊監理工程師與投標時提供的監理人員應當一致(須提供彩打網頁版并加蓋單位公章);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6、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結果確定為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7、本項目謝絕聯合體投標。
五、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時間、地點、方式等:
1、本項目磋商文件實行“政府采購云平臺”在線獲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紙質版。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前應先完成“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賬號注冊;
2、獲取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3、獲取地點:政采云平臺(www.zcygov.cn);
4、獲取方式:潛在供應商通過賬號登陸政采云平臺在線申請獲取磋商文件:項目采購--獲取采購文件菜單,點擊【申請獲取采購文件】,填寫獲取采購文件的申請信息,提交后點擊【下載采購文件】即可獲取磋商文件;(本項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費;僅需瀏覽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可點擊“游客,瀏覽采購文件”直接下載磋商文件瀏覽);
5、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無;
6、提示:采購公告附件內的磋商文件(或采購需求)僅供閱覽使用,供應商只有在“政府采購云平臺”完成獲取磋商文件申請并下載了磋商文件后才視作依法獲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規所指的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時間以供應商完成獲取磋商文件申請后下載磋商文件的時間為準)。
注:請供應商按上述要求獲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統內完成相關流程,引起的投標無效責任自負。
六、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
七、磋商地點: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本項目采用在線投標方式,供應商無須前往磋商現場。)
八、磋商開始時間: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
九、磋商地點:溫州市政務服務管理中心
十、磋商保證金:無
十一、在線投標響應(電子投標)說明
1、本項目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www.zcygov.cn)”實行在線投標響應(電子投標),供應商應先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要求,通過“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編制并加密磋商響應文件。供應商未按規定加密的磋商響應文件,“政府采購云平臺”將予以拒收。
“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請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電子投標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供應商-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參與在線投標時如遇平臺技術問題詳詢400-881-7190。
2、為確保網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完成在“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身份認證,確保在電子投標過程中能夠對相關數據電文進行加密和使用CA電子簽章。使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需要提前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請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進行查閱;
3、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將生成的“電子加密磋商響應文件”上傳遞交至“政府采購云平臺”。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后上傳遞交的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政府采購云平臺”拒收。根據《浙江省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本次磋商允許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遞交介質(U盤)存儲的數據電文形式備份磋商響應文件(后綴名為.bfbs),但不強制要求提交,未提供造成項目開評標活動無法進行下去的,磋商無效,相關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4、通過“政采云平臺”上傳遞交的“電子加密投標文件”無法按時解密,供應商遞交了備份投標文件的,以備份投標文件為依據,否則視為投標文件撤回。 通過“政采云平臺”上傳遞交的“電子加密投標文件”已按時解密的,“備份投標文件”自動失效。供應商僅遞交備份投標文件的,投標無效。
十二、其他事項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公告發布之日次日起五個工作日。
2、供應商如對磋商文件有異議的,應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
3、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對可以質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在政采云系統登錄填寫相關信息后下載磋商文件)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購公告期限后獲得的,自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對成交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成交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4、潛在供應商應當按照公告規定的方式獲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規定的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針對磋商文件的質疑不予受理。
5、供應商須在法定質疑期限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采購人及采購機構按《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進行處理供應商質疑事項。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6、潛在供應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十三、聯系方式:
采購人:溫州科技館
聯系人: 黃先生
聯系電話: 0577-******106
代理機構名稱: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577-******722
傳真:0577-******617
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溫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陳先生、馬女士
聯系電話電話: 0577-******788、057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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