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項目實施背景:金嶺湖校區尚未投入使用,片區內的學生均在我校就讀,班級增加,需采購一批電子白板投影儀。 (2)本工項目名稱:新泰市翟鎮中心小學電子白板一體機投影儀采購項目 (3)本項目預算控制價為******.00元。 (4)資金來源:生均公用經費。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見附件。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通過本項目的實施,改善新泰市翟鎮中心小學新一年級入學后課桌凳不足的情況。 3.本次采購項目需滿足相應的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和規范。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驗收評定規范的合格標準。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魯財庫〔2007〕32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6.交貨時間:按照合同約定實施。 7.交貨地點:按采購人指定地點。 8.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務標準: 按國家、省市及新泰市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局各項標準和要求執行。 服務期限: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驗收、保質期完成。 服務效率: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服務 9.驗收標準:須滿足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他相關專業現行規范,并做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10.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1)根據采購要求,及時將產品送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并按裝; (2)成交供應商負責運輸、裝卸,途中及裝卸安裝過程中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在運輸、裝卸安裝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處罰及安全事故等,均由成交商負責,與采購人無關; (3)成交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如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負責退換貨;如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壞,由成交供應商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論證意見:
經學校校委會商討,該方案合理可行。
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22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12-24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新泰市翟鎮中心小學 地址:新泰市翟鎮府前街
聯系人:解立峰 聯系方式:0538-******51
2.采購代理機構:無 地址:無
聯系人:無 聯系方式: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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