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來,“文旅”和“文旅產業”成為火熱的詞語,被社會廣泛利用。一些相關論壇都紛紛更名為“文旅論壇”或“文旅業論壇”,然而,把“文”和“旅”拼在一起后,“文旅”真正含義目前仍是模糊的。
文化和旅游都是個大概念,文化幾乎沒有邊界,無所不包,而旅游作為人的一種特定需求也是多種多樣的,似乎除了“異地性”和“流動性”之外與其他生活方式難以區分。當人們把文化和旅游放到一起構成一個新概念——文化旅游的時候,它顯得更是深奧無比。
到底何謂文化旅游,100個人會有100種說法。文化旅游是以文化作為吸引物的特定旅游形式,其活動與某種文化形態相關聯。于是有了這樣一個定論,即沒有文化的旅游是不存在的,文化是旅游發展的靈魂,也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旅游競爭力的核心所在。
把“文化旅游”放入“文化范疇”還是歸為“旅游類別”也一直存在著爭議。“旅游”應當比“文化旅游”大,而“文化”肯定又比“旅游”大?磥砗唵蔚姆诸愐彩且环N包容的說法,出發點不同而已。
談到“文化旅游產業”,這又超出了某個“文化旅游產品”的范圍。文化旅游產業所強調的不是某些相關的產品或某一特定的行業,而是把文化和旅游兩個相關產業的融合看得更寬泛一點,應當是旅游和文化作為產業發展的過程中與其他各個行業之間的相互作用,進而能充分發揮文化在旅游業發展中的作用和旅游業在整個社會經濟中的作用。把文化旅游產業局限在文化旅游產品或景區的范疇這是認識上的誤區。
在現代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各個產業都要融合才能產生理想的效果。產業融合是全球經濟發展的一種趨勢,也已是世界各國產業發展的一種選擇,它逐漸變成產業提高生產能力和競爭力的一種發展范式。產業融合更加彰顯了“跨界合作”的發展理念。
文化和旅游兩個產業,可以融化發展,也應當融合發展,但這兩種方式有所不同。有的融合是一種必然狀態,其本身并不可分;有時則需要外部力量促進這兩個產業相結合,產生更好的效果。然而還得注意,這種融合是有條件的。在新形勢下,這些情況和問題都需要認真研究和探討。
因此依筆者看來,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融合至少有兩種方式。
產業融合方式之一:文化旅游業(1+1=1),融合的效果是:文化+旅游=文化旅游(文化旅游業)。
這是說,基于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特殊關系,兩業融合可形成一個新的旅游業態。世界旅游發展的實踐證明這種融合非常成功,已經得到了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認可。文化旅游是旅游與文化相結合形成的旅游新業態,也是文化和旅游融合最為成功的發展模式。文化旅游業所強調的是文化和旅游兩個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
產業融合的方式之二:跨界合作(1+1=2),融合的效果是:文化/旅游+其他行業的合作。
基于文化產業和旅游業均為獨立的產業,卻又有著突出的包容性,因此,文化產業和旅游業均可分別與其他產業進行跨界合作,擴大產業各自和共同的發展空間,增強競爭力。
也就是說,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是這兩個產業實行融合的一個部分,是最應當實現融合的一種方式,但絕非是唯一的方式,無論是文化還是旅游,還有許多與其他產業融合的方式去選擇,實現多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