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后審 二次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安國鎮綜合展示館布展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已由沛縣發改委以沛發改審發【2015】15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沛縣安國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安國鎮綜合展示館布展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沛縣安國鎮,漢皇路南側、沛公路東側。
2.1.2建設規模:布展項目在建筑設計方案的基礎上來進行設計,以展覽戰士功能為主,并設置與展示相配套的功能區域;布展區域950平方,其中標準區域740平方,非標準區域110平方。
2.1.3合同估算價:約570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60日歷天。
設計開工日期:2019年5月6日,施工開工日期:2019年 5月 1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7 月6 日
2.1.5 其他:
2.2招標范圍:完成項目內所有的設計(施工圖設計)即含項目范圍內總體平面布局、立體效果設計及主要區域效果圖等項目范圍內各專業總體設計內容、采購、供貨、運輸、裝卸、保管、施工、調試、預驗收和竣工驗收、結/決算、維護保修等一攬子交鑰匙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含)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或者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設計負責人資格應當具有高級(含)以上職稱或者擬派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含)以上資格;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2018年9月-2019年2月)
3.3資格審查還須具備的其他條件:
3.3.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二名,牽頭人必須是施工單位;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施工企業投標的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以上單位;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開工、且以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過90天),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項目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除外);
3.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招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4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5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3.6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19年3 月25日至2019年 4月 1日時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19年4 月29日0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采用評定分離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發布。
9. 其它
費用承擔和設計成果補償:投標人自行承擔投標所需費用,對未中標人的設計成果不作補償;
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本公告“投標人”是指“聯合體成員的牽頭人”,“項目負責人”必須為“牽頭人”單位人員,投標保證金以牽頭人的名義繳納。
第一次參加本工程報名的企業,如需參加本次公告的報名,須在二次公告之后重新網上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方可有效。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沛縣安國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沛縣安國鎮 地址:沛縣漢邦路5號
聯系人:蔡承冉 聯系人:陳坤
電話:************6電話:0516-******809
2019年3月25日
****部分為隱藏內容,僅對黃金會員、白金會員、鉆石會員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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