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合正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于2018年07月26日 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提交的 多媒體電教平臺采購項目(440281-201807-105843-0001)(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因內容更改原因,現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正/變更:
一、原磋商公告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時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磋商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供應商必須提供由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磋商供應商及其法人代表(或負責人)和本項目授權代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 4、供應商必須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本次采購內容的經營許可及所要求的服務); 5、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磋商文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現更改為: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時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磋商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供應商必須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本次采購內容的經營許可及所要求的服務); 4、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磋商文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二、原磋商文件 第3頁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時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磋商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供應商必須提供由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磋商供應商及其法人代表(或負責人)和本項目授權代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 4、供應商必須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本次采購內容的經營許可及所要求的服務); 5、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磋商文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現更改為: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時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的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可參照響應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磋商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供應商必須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本次采購內容的經營許可及所要求的服務); 4、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磋商文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其他內容不變。
二、投標(響應)截止時間:2018年08月02日09時30分
三、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李小姐 | 聯系電話:0751-8219991 |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劉先生 | 聯系電話:0751-5632923 |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東合正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惠民北路428號二樓203房 |
聯系人:王俊 | 聯系電話:0751-8219991 |
傳真:0751-8219991 | 郵編:512026 |
(三)采購人:樂昌市廊田鎮中學 | 地址:樂昌市廊田鎮東鄉路98號 |
聯系人:連碧珍 | 聯系電話:0751-5632923 |
傳真:0751-5631220 | 郵編:512221 |
特此公告。
發布人:廣東合正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8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