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現對岳西縣教育局激光投影機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修改如下: 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2、投標人必須在國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所采購產品的制造(生產)商或者經銷(代理)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投標人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須具有200萬元激光投影機供貨及安裝合同;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修改為: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2、投標人必須在國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所采購產品的制造(生產)商或者經銷(代理)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投標人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須具有單個合同額200萬元激光投影機或多媒體設備供貨及安裝合同;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特此通知,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涉及與本補充通知內容不一致的均以本補充通知為準。由此給你造成的不便請諒解。
安徽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