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國家計劃到2020年,培育1000個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閑旅游、商貿物流、現代制造、教育科技、傳統文化、美麗宜居等特色小鎮,引領帶動全國小城鎮建設。
特色小鎮發端于浙江,近幾年在全國各地蓬勃興起。特色小鎮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順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同時也體現了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內在要求和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2014年,浙江省開始醞釀培育特色小鎮,并將其作為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成為我國特色小鎮建設的“先聲”。隨著“浙江經驗”被各地學習和推廣,特色小鎮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在全國各地。
以第一個特色小鎮——云棲小鎮的建立為標志,特色小鎮政策實踐進入初步探索期。到2016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特色小鎮建設開始向全國推廣,政策實踐進入初步推廣期。
但在政策推行中,各省出現了理解不清、定位不準、急于求成、盲目發展以及市場化不足等問題,特別是出現了一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攬和房地產化的苗頭,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此文件出臺標志著特色小鎮的政策實踐進入修正糾偏期。
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中,已經有24個省市區出臺了鼓勵特色小鎮發展的政策文件。
這些政策主要包括財稅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服務政策五個方面。其中,財稅政策、土地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使用最為廣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多或少都有涉及;人才政策雖有提及,但更多是短期的人才交流,長期的人才吸引政策不夠全面,對人才的住房保障等缺少關注;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的扶持政策也較為少見。
目前,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的評選來源主要來自地方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體育總局三個渠道,截至2018年6月30日,共評選出了1505個特色小鎮,其中各省政府評選的特色小鎮占67%;住建部占27%;體育總局占6%,地方政府成為推動特色小鎮發展的主力軍。
從產業分布上看,特色小鎮產業主要涵蓋了現代農業、生產制造、商業服務、健康休閑等四類產業。各省政府、體育總局、住建部評選的特色小鎮均是以健康休閑為主,共計841個,占評選特色小鎮總數的55.88%;生產制造類共計325個,占總數的21.59%;現代農業類共計192個,占總數的12.76%;數量最少的是商業服務類小鎮,共計145個,占總數的9.63%;未知0.14%。
從空間分布上看,大部分的特色小鎮分布在華東、華中、華北等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人口密度較大的地區或者西南等自然資源稟賦豐富、生態環境良好的地區。華東、華中、西南、華北分別有631個、314個、252個、173個特色小鎮,合計超過了特色小鎮總數的90%。
大部分特色小鎮分布在交通便利、離城市核心區較近的地區。1505個特色小鎮中,1226個小鎮分布在國家主要公路30公里以內,占小鎮總數的81.46%;1356個小鎮分布在縣城30公里輻射范圍內,占小鎮總數的90.10%;1094個小鎮分布在地級市市轄區60公里輻射范圍內,占小鎮總數的72.69%。
目前為止,特色小鎮的發展有效的帶動了地域經濟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