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項目答疑會紀要
項目名稱:哈爾濱市公安局_指揮中心顯示大屏改造
項目編號:HC[2017]1030
時 間:2017-06-30
地 點:哈爾濱市政府采購中心
項目經辦人:哈爾濱市政府采購中心 陳 宏
采購人代表:哈爾濱市公安局 江存濤
會議決議:根據供應商提出的問題,經研究,對招標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1、招標文件第一章第18項采購代理機構地址更正為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181號4樓、6樓
2、評分細則中“售后服務”評分標準變更為滿足哈爾濱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需求,考慮到售后本地化服務,LED顯示屏生產廠家須在哈爾濱市區有獨立注冊的服務機構以保證應急保障。注冊時間滿五年及以上的,得10分,滿四年及以上的得6分,滿三年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證明材料原件。
注:本紀要與招標文件內容相互補充,如有沖突以本紀要為準。答疑會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哈爾濱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