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上海通信招標有限公司受委托,對2016年長寧公安指揮中心大屏燈泡采購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投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1) 投標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與招標相應的經營范圍; (2) 投標人如為代理商,須提供本項目所投主要產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權文件; (3) 投標人必須提供由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文件; (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和服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強制性規范所規定的條件。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2016年長寧公安指揮中心大屏燈泡采購項目
2、招標編號:SHXM-00-20161128-1918(代理機構內部編號:SCZB20161391 )
3、預算編號:06-16-z96700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公安分局指揮中心采購95只燈泡進行更換
5、交付地址:按合同
6、交付日期:按合同
7、采購預算金額:300000(國庫資金:0;自籌資金:300000)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16-11-29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12-06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1、 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人代表委托書 (委托人須持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 原件; 2、 被授權人身份證; 3、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合格供應商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按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2016-12-20 1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6-12-20 10:00。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上海市江蘇路500號17樓會議室(上海通信招標有限公司)
2、開標地點:上海市江蘇路500號17樓會議室(上海通信招標有限公司)。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供應商應當委派本單位授權代表當面將紙質報價文件提交至代理人員。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及可以無線上網的筆記本電腦(要求自帶3G/4G上網卡,能正常登陸上海政府采購網系統)參加投標。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投標文件加密、上傳、開標等相關要求按照《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暫行管理辦法》(滬財采[2012]22號)規定執行。開標時,若投標人違反《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暫行管理辦法》(滬財采[2012]22號)第十七、十八、十九條的規定,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 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區分局(本部) 采購代理機構: 上海通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 威寧路201號 地址: 江蘇路500號
郵編: 200336 郵編: 200050
聯系人: 曹一磊 聯系人: 李征行
電話: 23039854 電話: 62261223
傳真: 23039854 傳真: 622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