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受玉溪市紅塔區氣象局的委托,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采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竭誠歡迎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競爭性磋商。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玉溪市紅塔區氣象局氣象電子顯示屏維護維修
2.2采購編號:YXDD2016-ZB1020
2.3采購方式及資格審查方式:競爭性磋商、資格后審。
2.4采購內容:為提高電子顯示屏的在線率,發揮其以農業生產、宣傳等作用,對安裝在小石橋鄉、洛河鄉、北城街道、春和街道、李棋街道、大營街街道、研和街道、高倉街道等氣象共計450臺電子顯示屏進行維護維修,確保電子屏在線率達到85%以上。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第六章“采購內容及要求”。
2.5服務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簽)。
2.6采購預算價:18.00萬元/年。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基本條件
3.1.1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以營業執照為準)。
3.1.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以近三年(2013年-2015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為準,若成立不滿三年則按成立后的提供)。
3.1.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企業2016年任意連續3個月完稅證明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
3.1.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作出聲明或提供由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函(有效期內))。
3.2資格要求
3.2.1供應商須在中國境內注冊,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服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2.2供應商玉溪市紅塔區內注冊或在玉溪市紅塔區有售后服務團隊。
3.2.3供應商應2013年至今承擔過維護、維修電子顯示屏業務;(提供業績合同或協議或甲方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4.磋商文件的獲取
4.1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16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時至 12:00時,下午14:00 時至17:30時,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玉溪市紅塔區許家灣路49-7號)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價為¥800.00 元,售后不退。供應商應于2016年10月30日16:00前交納磋商保證金¥3000.00元 (大寫:叁仟元整),按以下賬戶從供應商的基本賬號轉賬或電匯交納,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出示進賬單或電匯單。
名稱:玉溪大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玉溪支行
賬號:2209014210000103
聯系人及電話:何師0877-2026817
4.3購買磋商文件時需提交以下證書(證件)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資料一套:
4.3.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4.2.2類似業績的證明材料;
4.3.3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5.響應文件的遞交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16年10月31日8:30時~9:0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地點:玉溪大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玉溪市紅塔區許家灣路49-7號)。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響應文件的開啟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16年10月31日9:00時;
地點:玉溪大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玉溪市紅塔區許家灣路49-7號)。
屆時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出席磋商會議。
7.發布媒介
本項目采購公告同時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和玉溪市政府采購網上公布。
8.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玉溪市紅塔區氣象局
采購代理機構:玉溪大地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玉溪市紅塔區許家灣路49-7號
郵箱地址:yxdadizb@163.com 電話傳真:0877-2026917、2026817
聯 系 人:彭海靜、柏洋
日期: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