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縣公安局室內靶場設備及輔助設施和實戰模擬訓練館項目
澄清說明
一、招標人:金鄉縣公安局
二、招標代理機構:濟寧金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三、項目名稱:金鄉縣公安局室內靶場設備及輔助設施和實戰模擬訓練館項目
四、項目編號:JXCGWT(2015)-GK-0028
五、澄清內容:
質疑一、評分標準(投標報價部分):
招標文件里的投標報價的評分標準如下:
所有有效標書投標總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注:當有效投標人N≤5家時,則所有有效投標人的有效投標總報價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
當有效投標人5<N≤11家時,則所有有效投標人的有效投標總報價去掉一個最高,一個最低后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
當有效投標人N>11家時,則所有有效投標人的有效投標總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次高,一個最低和一個次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
偏差率=100%×(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分值確定
投標人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所報投標報價,投標報價等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值時得最高分3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扣2分,每減少1%扣1分,最低得分不低于20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07】2號)的明確規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的,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權值×100,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對同類采購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的,不得改變評審因素和評分標準。
存在明顯排斥滿足招標文件所有要求的低價廠商行為,我方認為該項目招標文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損于金鄉縣政府的利益)。
建議:取消原有價格評分標準,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采綜合評分法的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作為價格評分標準。
答復:針對質疑期內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的問題澄清如下:
經與招標人及主管部門統一意見后,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07】2號)的規定,“第六章評標標準” 1、投標報價更改為以下方式:
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30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30%×100。
注:(1)投標供應商的投標報價超過招標控制價的按廢標處理。
(2)投標單位的報價低于有效報價平均價的80%(即平均價* 80%),且現場不能提供有效的書面文件證明其報價是合理的,評標委員會可以認定其以低于成本價報價,并判定其為無效報價,(此條款適用于4家(含)以上有效報價的情況)。
質疑二、評分標準(投標貨物的功能、技術參數及使用性能部分):
招標文件里投標貨物的功能、技術參數及使用性能的評分標準如下:
投標貨物的功能、技術參數及使用性能(★靶場設備采購清單中:①激光定位彈點捕捉系統②實彈彈著點定位系統③模擬彈著點定位系統有任何一項達不到要求,2.1、2.2、2.3條款評審為差)
上述評分標準規定了報靶設備的報靶原理①激光定位彈點捕捉系統,這是某一生產單位的型號(激光報靶技術)。國內目前有多種報靶技術,1、導電橡膠報靶技術,2、視頻報靶技術,3、聲電定位報靶技術,4、激光報靶技術,5、熱成像報靶技術。(現國內主流采用聲電定位報靶技術,如公安大學等)。此次招標主要是靶場自動報靶設備,報靶精度和誤報率是一重要參數,卻在招標文件中沒有做為技術評審的標準之一。(報靶精度和誤報率在報價上影響較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18號令》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參加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指定貨物品牌、服務的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存在明顯的傾向性,我方認為該項目招標文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18號令》。
建議:取消某一生產單位的型號,要求自動報靶不規定報靶原理,規定報靶精度和誤報率。按照法律規定延長開標時間。
答復:1、經招標人通過對國內室內靶場的考察調研,激光報靶技術并非某一生產單位的型號或獨有,招標文件評分標準中雖然沒有提到“報靶精度和誤報率”字眼,但是在“投標貨物的功能、技術參數及使用技能”中2.1、2.2條款包括了“報靶精度和誤報率”這兩個重要參數。為了消除歧義和影響,現對招標文件中激光定位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如下:
(1) 第三章 一、項目概況1、在場地內配置5套激光定位實彈/模擬(BB彈、橡膠彈、塑料彈)精度自動報靶系統復合2屏實彈/模擬影像射擊訓練系統,更改為:在場地內配置5套實彈/模擬(BB彈、橡膠彈、塑料彈)精度自動報靶系統復合2屏實彈/模擬影像射擊訓練系統。
(2) 第三章 二、項目采購清單及技術要求 1、靶場設備采購清單 序號1、名稱:激光定位彈點捕捉系統,更改為彈點捕捉系統。
(3) 第三章 二、項目采購清單及技術要求 2、激光定位實彈/模擬精度自動報靶設備的功能要求(1)、激光定位實彈、模擬(BB彈、橡膠彈、塑料彈)精度射擊訓練功能,更改為:2、實彈/模擬精度自動報靶設備的功能要求 (1)、實彈、模擬(BB彈、橡膠彈、塑料彈)精度射擊訓練功能。
(4) 第三章 二、項目采購清單及技術要求 3、激光定位自動報靶設備的參數要求,更改為自動報靶設備的參數要求。
2、(1)開標時間變更為2015年7月16日 14:30(北京時間);
(2)投標保證金遞交時間更改為2015年7月16日 14:30(北京時間)前,保證金遞交形式不變;
(3)紙質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更改為2015年7月16日14:00—14:30(北京時間);
(4)投標文件電子文檔解密時間延遲至2015年7月16日14:30(北京時間)以后(解密時間截止時由于投標人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投標文件將不予公開唱標及評審)。
六、1、請報價單位收到本澄清后,在兩個工作日內回函確認,在規定時限未回復視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
2、此澄清說明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請投標人根據要求參與投標。
3、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4、本澄清相關解釋由招標人(金鄉縣公安局)全權負責。
七、項目聯系人:
1、招標人:金鄉縣公安局
聯系人:趙科長
聯系電話:0537-8826085
2、招標代理機構:濟寧金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經理
聯系郵箱:jnjc2010@163.com
聯系電話:0537-8702121 15854743991
發布日期:2015年7月10日